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女性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符合条件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可享受30天陪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女性权益意识的提高,产假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各地不断得到完善,江苏省发布了最新的产假规定,旨在进一步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为您全面解读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帮助您了解产假权益的最新变化。
产假时间调整
根据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女性职工的产假时间将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生育一孩:产假时间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2、生育二孩及以上:产假时间为15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143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
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中,明确了男性职工的陪产假政策,男性职工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具体陪产假时间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产假工资保障
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特殊情况下的产假政策
1、延长产假:因难产、多胞胎等原因,经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可以适当延长产假,具体延长天数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产假请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以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正常出勤,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待遇标准按照当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违规处理
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规定安排女职工产假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女职工产假期间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
江苏省最新产假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关注和尊重,女性职工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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