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千万财产逼死闪婚丈夫?她为何在事发近6年后才被刑事立案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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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程序员苏享茂在家中跳楼自杀,并留下遗书控诉是“妻子索要千万逼死丈夫”。
事发近6年之后,2023年6月9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的个人微博发帖称,苏享茂的前妻翟欣欣已被逮捕,羁押在看守所。苏享龙提供的加盖北京海淀区公安局公章的立案通知书显示,翟欣欣敲诈勒索一案,该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立案侦查。
据媒体报道,海淀区检察院已经依法对翟欣欣批捕,海淀警方已对翟欣欣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苏享茂的亲属稍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人已于5月17日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得到消息,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已被刑事立案,5月18日被刑事拘留,5月20日,从海淀分局刑侦支队拿到了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的立案告知书。
如果翟欣欣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如何量刑呢?针对此事,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以及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此前媒体报道中的相关事实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翟欣欣或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前报道:
闪婚41天后索要千万财产
前夫自杀近6年后
法院判决翟欣欣返还财产
据媒体报道,2017年9月7日凌晨,手机应用wephone的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身亡,并留下遗书称自杀与前妻翟欣欣有关。
其遗书显示,2017年3月30日,二人通过网络婚恋网站认识,6月7日领证,7月16日离婚,18日办理离婚手续。苏享茂曾在遗书中提到“资金链断裂,我很绝望”,因此,翟欣欣索要1000万元作为离婚赔偿,导致苏享茂资金链断裂,被外界普遍认为是“逼死”苏享茂的原因之一。
翟欣欣与苏享茂
2018年,苏享茂家属将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价值近千万元的赠与,并要求对方返还近百万元现金。
今年4月,“翟欣欣案”迎来了两个相关民事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赠与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翟欣欣共被判退还苏享茂家属约1000万元财物,并被撤销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5月12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称,被告翟欣欣撤销了对其中一起相关民事案件判决的上诉申请,原告家属于12日确认收到翟欣欣的660万元还款。
赠予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根据审理查明的情况,翟欣欣与苏享茂相识至协议离婚仅110余天,其间收受苏享茂赠与的车辆、物品、钱款价值超过300万元,婚恋过程具有明显的经济特征。翟欣欣在离婚中为取得高额补偿,对苏享茂实施了胁迫,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与其财产、希望与其共同生活、维系感情的初衷以及苏享茂受胁迫下的主观感受和客观经济情况,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重要因素。翟欣欣与苏享茂婚恋,以增加自身财产为目的受赠取得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可撤销范围。
根据此份判决,翟欣欣需退还苏享茂家属价值约108万元的汽车一辆;退还价值30余万元的钻戒和项链;退还转账共计186万余元。
根据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判决书显示,翟欣欣在离婚过程中采取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非自愿意思表示,符合可撤销行为法律特征。
为何事发近6年才刑事立案?
在苏享茂离世后,其家属已及时报警,警方根据当时了解到的信息,倾向认为是婚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并不完全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但随着在民事诉讼中各种证据不断落实以及翟欣欣言行对相关证据形成印证,检察机关介入后,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对翟欣欣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离婚案中夫妻间形成‘敲诈勒索’案在国内并不多见?!?#21009;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表示,“因为夫妻间证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目的证据并不容易实现,但也并非没有可能?!?/span>那么,“敲诈勒索罪”为什么在夫妻离婚案中不容易被认定?
肖怡认为,敲诈勒索罪的核心要件之一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而婚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归属问题上往往有分歧,少见有充足证据可以证明一方存在故意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之目的,而一般对争议财物认为是自己应得的。刑事案件证明的原则是证据要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程度,所以一般因缺少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而难以构罪。
但肖怡也表示,如果确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离婚中一方行为人对另一方即受害人索要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两人婚姻存续时间很短、闪婚闪离,明显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结婚目的不纯,或之前就有多次该种经历,其索要的财物数额巨大且明显不是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等。
加之有足够证据证明行为人对受害人使用了“胁迫、要挟”等手段,使受害人精神受到压制并达到足以让其放弃反抗而满足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之目的,在该财物发生转移后,则很有可能行为人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
为何以涉嫌敲诈勒索
追究翟欣欣刑责?
针对此事件,刘凯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威胁或要挟方法多种多样,如以将要实行暴力,揭发隐私、违法犯罪活动、毁坏名誉相威胁,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对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和压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凯律师称,结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先前在民事判决中认定的事实:翟欣欣在协议离婚期间,以举报苏享茂经营中存在违法的行为,将使苏享茂人身、财产遭受不利实施胁迫,使苏享茂陷于恐惧、恐慌,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放弃房屋所有权并承诺给予翟欣欣1000万元。翟欣欣的胁迫行为违背了协议离婚过程中财产处分自愿原则,具有违法性质。同时,法院认定翟欣欣的胁迫行为是造成苏享茂自杀的原因之一。
律师:涉及数额特别巨大
造成恶劣后果
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刘凯律师认为,如果事实如此前法院民事判决认定一致,翟欣欣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永平律师表示,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敲诈勒索罪既遂状态是,行为人对他人实行了威胁、恐吓的行为,该行为使受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胡永平律师称,一般情况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至5000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3万元至1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在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
胡永平律师表示,对于敲诈近亲属财物的情况,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获得谅解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即使认定为犯罪的,应当酌情从宽处理。同时,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对于翟欣欣敲诈丈夫苏享茂一案,虽然属于敲诈近亲属的情况,有酌情从宽处理的规定,但根据媒体此前报道其敲诈的数额和造成的恶劣后果来看,翟欣欣的刑期很可能会在十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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